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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诊医师负责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6-02-20 点击量: 189


1.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科室,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、诊断、治疗、抢救、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。

2.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、体查、必要时医技检测和处理,并认真记录,对诊断明确的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,对诊断尚未明确的在对症治疗的同时,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。

3。首诊医师下班前,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,把患者病情和需注意事项交待清楚,并认真做好记录。

4.对急、重、危患者,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;对非属专业范围内疾病或者涉及多科疾病,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;需检查、住院、或转院者,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;如医院条件受限需转院者,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。

5.对传染病人,首诊医师应负责疫情登记、填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