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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入、出院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6-02-20 点击量: 166


一.入院管理

1.病员住院由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、持门诊病历、医保证、记帐单(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)到住院处办理手续。

2.危重病员或即将分娩者,一边送入病房住院,家属一边办理手续。

3.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家,贵重物品病人和家属自行保管。

4.护送危重病人应保证安全 ,注意保暖,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,尽量减少病人痛苦。

5。病房接到入院通知后,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,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。

6。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,地址和电话号码,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置。医务人员要主动、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,协助病人熟悉环境,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心理状态,生活习惯等,及时测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、体重。

7.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,及时执行医嘱,按规定制定出护理计划。

二.出院管理

1.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,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。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,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。进行床单终末消毒处理。

2.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、药品,注销各种卡片,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。

3.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,协助病人整理物品,清点医院用物,向病人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。

4.病员出院前,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,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,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。

5.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,医师应加以劝阻,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,并由病员或其家属签字自行承担后果。应出院而不出院者,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