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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合医保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6-02-20 点击量: 192


1. 认真核对病人身份。参合参保人员就诊时,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,就诊人的身份与医保、农合手册相符。

2. 履行告知义务: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交证件或介绍信。

3. 对于车祸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工伤、******、自残、整容、镶牙等不能享受农合、医保范围。

4. 严格执行《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》、《湖南省医疗收费标准》,对于不能报销的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,事先征得病人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。

5. 样按照《处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,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,门诊一般病人不得超过七日量,慢性病人不得超过半日量。

6. 病历书写必须规范,客观、真实、完整。对于外伤病人,在门诊及住院病历中必须如实记录外伤发生的时间、地点和原因。

7. 合理用药、合理检查,维护参合、参保病人利益。坚持合理用药,控制自费药品和自费项目,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应在病历中说明原因。

8. 认真掌握入、出院标准不得降低入院标准,不得把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收入到医院住院,检查治疗的费用作住院处理,或挂床住院。加强对住院病人的管理,住院病历必须完整、规范,如果农合、医保因此而拒付款时,相关费用应由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。

9. 严格按照规定收费、计费,突厥乱收费、多收费。各科负责人要重视农合、医保工作,收费及时准确,各种计费必须与医嘱、病历等相符,不得多收、乱收。

10. 医院、科室要认真仔细,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政策和法规,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,使农合、医保政策落到实处,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。

11. 定期总结农合、医保管理经验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,接受检查、监督、指导,及时报销相关费用,防止赊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