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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,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6-02-20 点击量: 201


1. 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院科两级消防,安全责任制。

2. 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、参加灭火的义务。

3. 医院法人代表为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后勤部为医院消防安全职能科室,各科室、各科主任、护士长为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科内消防安全工作。

4. 加强对医院消防安全委员部位的监控,配电房、仓库、病区、供养装置,员工宿舍,餐厅等。

5. 加强对易燃、易爆物品的管理与巡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6. 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;电器产品、医疗设备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。

7. 医院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要求,凡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医院安装,不得私拉乱接。

8. 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,定位放置,不得挪位。后勤部门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保持性能良好。

9. 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与演练,掌握消防器材的专用逃生技巧与救护技术。

10. 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的,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罚与行政处分,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形式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