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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规章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5-10-08 点击量: 418

  


第一篇  基本工作制度


  第一章 行政管理制度


 第一节  会议制度


1、董事长(总经理)办公会:定期或不定期召开,由董事长(总经理)主持,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,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,研究和安排医院工作。

2、院周会:每周六下午16:00召开,由院长主持,科室负责人参加。主要传达上级指示和会议精神,总结上周工作,布置本周工作。

3、科务会:由科主任/护士长主持,全科人员参加,每月一次,主要传达院上级精神,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,总结和布置科内工作。时间自行安排。

4、晨会:每天早晨上班时召开,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,当班全体医务人员参加,主要进行交接班/听取值班人员汇报昨日工作情况,了解医疗/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布置当日工作。

5、职工大会:由院长主持,传达上级指示,总结上月工作,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。

6、医疗质量安全分析通报会:每月召开一次,月末由医务主任主持,各科主任、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参加。会议通报该阶段医疗质量情况,研究解决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,有医务科发出整改意见,各科室加以落实。


第二节   请示报告制度


凡有以下情况,必须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:

1、凡有重大手术、首次开展新手术、新疗法、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;

2、外宾、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来院就诊时;

3、急诊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;

4、发生医疗事故及严重差错或医疗纠纷时;

5、损坏或丢失贵重物品,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;

6、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******迹象的病员;

7、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;

8、增补、修改规章制度、技术操作常规时;

9、工作人员因出公差、院外会诊、参加会议、接受援外任务时;

第三节  总值班制度

1、医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。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,处理非正常上班时间的医务、行政事务的值班制。

2、认真处理好医院非正常上班时间的医务、行政的临时事宜、及时传达、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,承办相关事项。对某些问题应与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联络协调解决、重大交通事故、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向院长、总经理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

3、 凡遇医疗方面的紧急情况,值班人员应直接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络、共同组织会诊与抢救,并按规定报告院领导及卫生行政主要部门。

4、 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坚守工作岗位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

5、 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,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值班日期者,须办公室同意。

第四节 岗前教育制度

1、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。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。

2、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:

(1).政治思想教育、员工行为准则。

(2).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。

(3).医德规范教育。

(4).医疗工作制度,操作常规,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职责。

(5).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。

(6).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。

3、岗前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。

4、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,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。

5、岗前教育集中培训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。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,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,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,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。

第五节  文书、档案管理制度

1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,提高办公速度和发文质量,根据文书档案工作的一般规律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

2遵照职能设置,各类文件的收发、处理、借阅、归档等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。

3发文力求精简,可发可不发的不发,能通过面谈,电话协商解决的问题,就不要行文,以减少程序,提高效率。

4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,必须符合卫生工作方针、法律、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;

符合医院的工作的要求;条理清楚,文字简练,篇幅简短,遣词用句准确,造句合乎文法,通俗易懂,标点符号正确。

5文件的处理,凡上级下达的文件均由办公室文秘统一签收,登记,填写收文阅办单,送办公室主任阅签,送相关领导签署批办意见后由承办部门办理。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六节  公章使用管理规定

1、公章由办公室作专人管理,并掌握使用。使用公章(文件除外)一律登记。

2、以院名义上报、外送、下发的文件、资料、报表等,凭医院总经理或院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。

3、以签订的合同,协议,订购单等,审计部门审后凭总经理或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。

4、因公出差,联系业务等必须凭证明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。

5、院领导工作用章(私章)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。

6、私人取款,取物,挂失,驾驶员办证等,需用单位介绍信,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。

7、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,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。

第七节  社会监督制度

1. 医院在门诊大厅、住院部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手术供应室设立意见箱,院办公室设立社会监督电话,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。

2. 建立医院领导与社区群众联系制度,听取了解群众对医院工作的反映和意见。

3. 不定期向患者发放“征求意见卡”进行满意度调查,或召开患者座谈会,不断改进医院各项工作。

4. 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,定期召开座谈会。帮助医院改正工作。

第八节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

一、 医院成立院、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,职责明确,配备兼职人员,负责院科质量管理工作。院长为医疗质量,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科主任,护士长等,为本科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

二、 医院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,病案管理委员会,药事管理委员会,输血管理委员会,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,明确职责范围,定期召开会议,参与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,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。

三、 医疗、护理业务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,行使指导、考核、评价和监督。

四、 行政、后勤职能科室负责本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,并行使指导、考核和监督工作。

五、 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目标,质量评价体系,突出质量重点环节,把握要素质量(人员、设备、药品、技术操作)和环节质量,确保终末质量。

六、 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的岗位职责,严格落实医院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。

七、 建立、健全医疗、护理、仪器、设备的操作规程,杜绝技术操作事故。

八、 加强全院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教育,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。

九、 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,通过检查、分析、评价,反馈等措施,持续质量改进与质量发展。

十、 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,落实到科室班组,落实到个人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九节 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

1、复印机需专人使用管理,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。

2、复印机使用管理人员,要有高度的责任心,熟悉机器性能及操作技术,及时、准确地完成复印任务,并做到复印文件字迹清晰、美观,机要文件严格保密。

3、复印文件资料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份,数量多的由打字室打印。

4、行政职能科室的办公文件、材料、统计报表复印,统一由院办公室主任审批,开具复印通知单。

5、凡是个人复印资料,一律交费,医院不予报销。

6、各业务科室的公务复印,先由科室主任审批签字,由领导审批后开单复印。

第十节 网络信息管理制度

1. 为了保护医院资料机密和病人的隐私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特订出本制度。

2. 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仅限在本院具有操作权限的网管员,其他人员未经总经理,院长批准,不得入侵操作,擅自入侵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、开除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3. 网管员只能按照医院有关规定,处理相关业务,不得超越权限处理。

4. 必须严守保密义务、不得对外泄露医院及病人信息,如若泄密,视其情节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
5. 未经总经理、院长批准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、网络设备布局和参数。

6. 不得在医院局域网上侵占其他用户的合法利益,不得制作、复制,散布损害医院的有关信息。

7. 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者不得制造引入病毒木马;如在使用中发现,应及时杀毒处理。

8. 不得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区的计算机上打游戏等文娱活动。

9. 爱护计算机等网络设备,如人为损害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第十一节 员工管理制度

1。医院办公室(人力资源部)负责员工招聘、签约、考勤、奖惩、解聘等相关具体事项;招聘与解聘权限为院长。

2。员工招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

(1)制定员工招聘标准与岗位人数;

(2)审核毕业证、执业证、职称证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,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、填写《员工招聘登记表》;

(3)相关专家及科室进行专业技术方面测试,并提出初步意见,报请院长;

(4)被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科室及岗位上班,并安排住宿与办公用品与劳保用品,发放胸牌与考勤卡;

3。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,试用期满留用者,与医院签署劳动合同;某些特殊岗位、主要医疗骨干的试用期由院长、总经理决定;

4。员工辞职与辞聘应履行下列程序:

(1)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,向医院递交辞职报告,经科室同意后报院长,填写《职工离职审批表》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,医院不予办理离职手续,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责赔偿责任,或按合同违约处理。

(2)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,医政法规,社会治安,无论是试用期或是签署正式合同,医院有权给予辞退或解聘。

(3)辞职、解聘的员工,均需填写《员工离职登记表》交还医院的一切物品、文件、业务资料、图书、证件、办公室与工作钥匙等,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,财务科最后办理结算手续,如有损失或遗失,照价赔偿。

5。员工的考勤管理:

(1) 办公室(人力资源部)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,负责统计员工上班出勤情况:

(2) 实行8小时工作制。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:00—12。:00  下午2:00—6:00。每月休假4天,轮流休息,由科室统一安排,单线科室,实行8小时在岗,24小时负责。

(3) 上下班实行打卡记考勤,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者早退,按月累计迟到或早退4 次,或一次2小时以上,当旷工半天处理;

(4) 因工作需要的加班者,科室应负责安排补休,补休必须在当月完成;无法补休者,可给予加班补助;

(5) 旷工的处理: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,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。连续旷工两天扣四天工资,全月累计旷工三天,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;

6。员工的假期管理

(1) 法定假和星期天:科室统一安排轮休,不得累计休假,影响工作,确因工作关系,不能休假的,按医院规定发给补助或加班费;

(2) 丧假:(仅限于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假期3天,发放标准工资,外地可根据实际路程增加时间,但不享受工资;

(3) 病假:凭医师证明、科室签署意见,医务科签字后生效,报办公室(人力资源部)登记。病假包括法定假日及星期天,发放标准(底薪)工资。长期病假应视为健康原因不适合聘应要求,按照有关规定辞退或解聘;

(4) 事假:确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,需书面申请,科室签署意见,报院长批准;一次最多不超过7天(不含路途)全年累计不超过10天,假期内部享受标准(底薪)工资;

(5) 续假和超假:确因特殊原因需续假者,应按批准权限执行,续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,休假超假视为旷工;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。

(6) 假期审批手续与批准权限:员工休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。普通员工、班组长3天以内,由科室安排好工作,科主任审批,3天以上院长审批。科主任以上中层骨干3天以内院长审批,3天以上总经理审批;

7。工资与福利

(1) 员工在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。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不同的情况实行以下3种工资制度:医院实行“固定工资+奖金”、“标准工资(底薪)+业务提成”、“标准工资(底薪)+业务提成”并实行“保底”三种工资制度。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,不同技术职务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与工资标准;

(2) 每月15号前发放上月工资,工资以现金形式或转入员工银行账户;

(3) 员工必须遵守工资保密制度,不得打听、议论别人工资,不得泄密自己工资;

(4) 员工试用期实施试用期工资。试用期满签署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医保与养老保险;

(5) 医院为员工提供工作餐,并为外地员工提供住房;

8。员工的奖励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实行奖励,酌情奖励50—500元

(1)受患者、媒体、政府的表扬,提高了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者;

(2)积极钻研科学技术,经批准开展新技术,新疗法或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医院采纳,或实施有效措施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;

(3)经鉴定属实,消灭了重大差错事故隐患,杜绝重大事故;

(4)在参加处理突发性、公共性事件中成绩显著的;

(5)工作业绩、或技能考试考核成绩在县、市同级同类医院领先,或受政府、卫生行政部门的表彰的;

(6)在医院工作期间,以本院工作人员名义,在国家、省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;

(7)。其他方面成绩卓著,深受社会、同仁、病人赞誉的;

9。员工的处罚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酌情给予5—200的处罚

(1)上班衣冠不整、或不佩戴胸牌;

(2)上班迟到、早退10分钟以上;

(3)不遵守医院劳动纪律,上班看小说、干私活、打游戏机、串岗、擅离职守;

(4)服务态度欠佳、不负责任、遭受病人投诉;

(5)不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,造成医疗差错或医疗纠纷;

(6)不履行本岗职责,不认真或不及时书写医疗、医技、护理文书,或不及时完成医技检查、或造成遗失标本,或不能按时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;

(7)工作不负责任,工作质量低下,达不到医院及行业规定;

(8)在员工中散布小道消息、闹不团结、影响医院工作者;

(9)其他违反医院管理制度的。

10。员工的辞退与解聘: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予辞退或解聘:

(1)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或职称证的;

(2)不能胜任现职工作,院内无法调配的;

(3)工作不负责任,消极怠工,推诿病人,或服务态度恶劣,累教不改,给医院名誉造成损失的;

(4)不遵守医院制度,不服从医院安排的;

(5)经常旷工,月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天以上的;

(6)严重违反医院工作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,不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,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的;

(7)不恪守职业道德,收受红包礼品或购销回扣的;

(8)从事第二职业,影响医院工作和利益的;

(9)不遵守医院工资保密制度,打听、议论别人工资在院内制造矛盾的;






第二章 医疗工作基本制度

        第一节  医务科工作制度

1.根据工作计划要求,拟定业务计划,经院长批准后,具体组织实施。

2.组织各医疗、医技科室业务工作,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,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会诊、抢救,督促和检查药品、医疗器械的采购、供应。

3.具体实施技术管理,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,不断研究改进措施,抓好重点专科技术建设,搞好协作,加强技术培训,大力开展新的诊疗技术,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。

4.加强医疗质量管理,不断提高医疗质量,督促检查医疗文书、无菌技术操作、诊断、治疗、手术、处方等环节质量。

5.督促检查业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,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。从环节质量入手,确保终末质量。

6.组织全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,法规。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。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,纠纷要及时调查,组织讨论,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。

7.组织实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,制定培训规划,采取有效措施,提高业务技术水平,定期进行业务考核,并建立好技术档案。

8.组织管理医院科研工作。督促检查科研计划落实成果的鉴定和应用推广,开展各种学术活动,提高学术氛围。

9.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,向院长汇报,提供改进医疗业务活动的建设。

10.负责院内外医务工作的联系,邀请专家会诊,派遣医疗公出业务。

11.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参观访问事宜。

第二节  护理部工作制度

1.根据工作计划,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,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。

2。。制定全院各科护理常规,检查指导全院各科护理常规执行情况落实基本护理工作制度。

3.明确各类护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。建立定期的部务会议制度,研究安排检查工作。

4。制定医院护理技术操作常规,检查各科医疗技术常规的执行情况。

5。定期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,检查分析护理工作质量,交流经验。

    6.认真做好病房管理,达到温馨、整洁、安全、舒适的要求,检查分级护理制度落实情况,积极创造条件,,搞好病房规范化。制度化,标准化管理

7.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,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,组织护理人员法律法规学习,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预防护理事故,减少医疗纠纷发生;分析工作质量,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。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,提出改进工作措施。

8。加强对各科药品,器械等物品的管理的指导,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。

9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,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,开展继续教育。

10。建立护理工作档案和护理大事记。

11。加强对院内感染的管理、监测与员工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,不断提高院内感染管理的水平。

第三节 病历质量控制制度

1.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(节,假日时间顺延)。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,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。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。

2.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,由科主任,质控室提出建议,报分管院长批准后,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,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,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,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。

3.质控室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,每次查若干个科室,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(或图片及报告单)形式,指出存在的病历(报告)缺陷,指导科室人员病历(报告)书写,以提高病历质量。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护部工作质量检查内容。

第四节 病案管理制度

一.病案的收集

1.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。

2.凡出院病案,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。

3.按时收回出院病案,进行整理,装订,核对。

二.病案管理

1.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。

2.住院病案不外借。

3.使用病案时,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。

4.保持病案整洁有序,做好防火,防潮,防丢失工作。

5.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。

6.医疗纠纷按有关规定,可提供复印材料。

7.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,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,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。

8.住院病案应至少保存30年以上。


三病案情编目

1。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,手术名称,写上相应的ICD9编码。

2。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,力求准确。

第五节 病案借阅制度

1.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、教学、科研需参阅病案时,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。必须借出时,应填写借阅申请单;一次不得超过30份,两周内归还,逾期不能归还者,应到病案室续期,但不得超过一个月。

2.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,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3.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,不得查阅病案。进修医师查阅病案,凭科主任批准证明,但不得借出病案室。

4.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,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。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,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,摘录治疗过程,病案概不外借。

5.医疗纠纷病案,需经业务院长批准,可提供复制材料。法医鉴定需用病案,凭司法部门公函,经院长批准后,交付押金50元,可摘录或复制,当日归还。

  第六节 医疗登记、统计制度

1.各种医疗登记,要填写完整,准确,字迹清楚,并妥善保管。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,出院卡片,出入院登记,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。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。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。

2.医疗质量统计,一般包括出入院数,治愈率,病死率,床位使用率,床位周转次数,平均住院天数,病员疾病分类,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,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,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,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,手术并发症,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、质量等。

3.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,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,从中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改进工作。

4.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,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,经领导审阅后,报卫生行政部门。

第七节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

1.各科室内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,由科室负责人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,总结经验。

2.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,并报告医务科及护理部、院领导,对重大事故,应做好善后工作。

3.发生事故差错时,责任者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。科室负责人应根据差错、事故性质程度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医务科,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院长及总经理,事故差错责任者,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材料。

4.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,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,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,不得擅自涂改,销毁,并保留病人的标本,以备鉴定研究之用。

5.事故差错发生后,按性质、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,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,以提高认识,吸取教训,改进工作,并确定事故性质,提出处理意见。

6.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,如不按规定报告,有意隐瞒,事后发现时,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。

7.为弄清事实真相,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,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,允许个人发表意见。决定处分时,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,以达到帮助目的。

8.各科室、医务科、护理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,并提出防范措施。

  第八节 医学图书管理制度

1.本院员工借书,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,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。离院时,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。

2.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。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,报刊或是其它资料,不得拿出室外。

3.必须妥善保管图书,不得在书刊上批画、撕剪、涂写,不得损坏或丢失,否则应按规定赔偿。

4.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、登记、整理、收集、分类编号、装订图书、杂志和报纸等。

5.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,方便查阅。

6.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,安静和应有的照明。

7.密切配合医疗、预防、教学、科研等各项任务,主动提供有关资料,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。

  第九节 门诊工作制度

1。门诊部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行政,业务技术管理,组织,协调,督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。各科主任应负责本科室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与考核。

2。门诊各科工作人员应带胸牌上岗,相对固定,医师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,确保门诊医疗质量。

3。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,认真执行各种检诊,病历书写,处方,各项查对,门诊日志,疫情报告,消毒隔离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,严防差错事故。

4。对病人体贴关心,态度和蔼,耐心解答,简化可续,方便病人,对急诊,残障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挂号就诊,治疗“三优先”。

5。对三次复诊不能确立诊断者立请上级医师会诊,对不宜在门诊治疗的应及时收入住院治疗。

6。各种医技检测必须准备及时。

7。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活动,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。

8。禁止吸烟,保持环境整洁,安静,秩序良好。